高企政令通 | 2025年度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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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通知内容: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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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2〕86号)、《无锡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2-2025年)》(锡政办发〔2022〕101号)等文件要求,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现将2025年度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13日-11月7日




二、入库条件

申请入库企业须为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较高的资信等级的企业,符合《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入库培育及评价遴选办法》(锡科规〔2024〕218号)有关规定。


(一)雏鹰企业培育入库须具备以下条件:

注册时间1年以上、10年(含)以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已申请或拥有一项及以上知识产权,并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2)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15%;(3)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4)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股权融资;(5)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拥有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7)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8)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二)瞪羚企业培育入库须具备以下条件:

注册时间1年以上、15年(含)以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含),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须拥有一项及以上有效知识产权,并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2)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或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3)四年前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4)四年前企业从业人员数不少于50人,近四年从业人员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5)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6)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三)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须具备以下条件:

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并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注册5年(含)以内的企业,市场估值不低于1.5亿元(或0.25亿美元),注册5年以上的企业,市场估值不低于3亿元(或0.5亿美元);(2)获得过投资且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以及境外资本市场)。


备注:2021-2024年复合增长率=(√("3" &"2024年数据∕2021年数据" ) "-1" )"×100%" 


三、入库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请入库企业首先在“无锡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www.wuxiicloud.cn/Site/Index)注册帐号(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注册),经审核通过后使用帐号进行登录,选择“企业申报类”页签下的“三类企业入库申报”卡片,进入入库申报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入库申报表”填报数据及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提交”。待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业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见附件1),按要求(见附件2)装订后报送至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综合审核

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三)抽查复核

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按要求填写入库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于11月2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入库企业进行抽查复核。


(四)公示确认

经复核的拟入库企业名单提交市科技局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并发文,纳入培育库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最新认定的江苏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和江苏瞪羚企业、国内其他权威机构最新评定的独角兽企业,只需填写《申报书》,无须提交佐证材料。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直接纳入市级准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相应培育库。


(二)各申报企业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入库推荐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

 

(四)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入库企业动态管理,对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或在入库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及时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核实后予以出库,取消其培育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高企部联系人:唐 磊,电话:85617316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自  勇,电话:81821892

江阴市科技局联系人:周京利,电话:86861555

宜兴市科技局联系人:钱  耀,电话:87986500

梁溪区科技局联系人:葛  波,电话:83151550

锡山区科技局联系人:相雪晨,电话:88216680

惠山区科技局联系人:蒋晗潇,电话:83592802

滨湖区科技局联系人:于建成、杨依丽雪,电话:81178551、81173474

新吴区科工局联系人:钱庆庆,电话:81890892

经开区经发局联系人:于文燕,电话:80580576


附件:

1.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

2.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3.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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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编辑 | 陈诗扬

审核 | 王   媛
发布 | 陈诗扬
法律顾问 | 江苏联盛(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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