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政令通 | 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
通知内容: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
截止时间:3月27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将聚焦国家重点任务部署和我省“10+X”未来产业体系,加快战略性、前瞻性、先导性前沿技术研发突破,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以科技创新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现将《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市场应用前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 二、组织方式 1. 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具体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苏州实验室、部省属本科院校的项目申报由本单位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项目立项后,直接与省科技厅签订项目合同。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最多推荐12项(含县、市、区的申报指标);省产研院最多推荐8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24年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结果排名前50名的国家高新区(共9家)每家最多推荐10项,其他高新区及常州科教城每家最多推荐5项;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最多推荐5项,其他部省属本科院校最多推荐2项;省级创新联合体可增报1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申报量子科技(指南代码:1002)、脑机接口(指南代码:1003)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对纳入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储备库的项目(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由申请单位本着自愿原则重新申请提交,不占用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名额。 2. 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需同步填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3. 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网络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拟立项项目将根据新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 4. 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本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有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或省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2025年度本计划项目,部分重点科技创新企业不受在研项目申报限制。 5. 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6.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5%。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7. 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使用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8. 全面落实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9.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10.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5485935,025-85485966 附件: 1.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 2.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样式 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