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政令通 | 省科技厅组织遴选培育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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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组织遴选培育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7月10日17:30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强化产业技术供给,加强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努力成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引擎,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坚实支撑,现组织开展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扣全面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产业创新优势,围绕人工智能、基因编辑、量子科技、类脑智能等前沿科技,未来网络、合成生物、具身智能、原子制造等未来产业,遴选培育一批引领型、标杆型、成长型新型研发机构,示范带动全省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为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遴选标准 (一)基础条件 1.在江苏省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已实质性运行一年以上。 2.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主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不直接从事市场化产品生产和销售。 3.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设立单位章程,并在研发投入、单位运行、人才队伍建设、科研管理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4.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二)引领型新型研发机构 申报引领型新型研发机构除满足基础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瞄准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有望成为全省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 2.拥有领军人才和国际一流创新团队,与国内外顶尖高校院所、行业头部企业紧密合作,具备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能力。 3.员工总人数100人以上,其中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70人。近三年累计营业总收入7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科技服务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4.具有支撑重大科研攻关、成果产业化、高端人才培养等创新工作的研发基础条件,研发场地6000平方米以上。 (三)标杆型新型研发机构 申报标杆型新型研发机构除满足基础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围绕原始创新和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有望成为全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标杆。 2.拥有杰出人才领衔的高水平团队,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行业领军企业等紧密合作,产业带动力和支撑能力强。 3.员工总人数70人以上,其中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40人。近三年累计营业总收入5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科技服务收入不少于2500万元。 4.具有相匹配的研发基础条件,满足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需求,研发场地4000平方米以上。 (四)成长型新型研发机构 申报成长型新型研发机构除满足基础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面向地方发展需求,有望成为区域创新网络的有力支撑。 2.拥有高层次人才队伍,与高校院所、行业骨干企业等紧密合作,成长性和发展潜力较大。 3.员工总人数40人以上,其中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上年度营业总收入1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科技服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4.建有成熟稳定的研发平台,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固定研发场地2000平方米以上。 三、组织方式 1.由单位所在设区市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按属地化原则择优推荐,组织相关单位填写申请表等材料并汇总提交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组织论证择优培育建设,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后,对建设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经费补助。 2.请设区市科技局加强组织和指导,按程序和限额推荐。鼓励“双高协同”试点高新区内新型研发机构聚焦园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申报,申报单位原则上须已纳入上年度新型研发机构监测范围,每个设区市的引领型、标杆型、成长型新型研发机构推荐数分别不超过1项、2项、3项。 3.申请受理后,省科技厅将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将撤销培育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5.关于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申报单位、法人和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申报和培育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6.关于落实审核推荐责任要求。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省科技厅将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其他事项 1.2026年新型研发机构遴选工作将依托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组织实施。根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单位、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首次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的单位和个人用户,需输入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信息进行绑定,经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没有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的用户不需绑定。 2.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上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申报单位及机构法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主管部门将推荐汇总表及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均为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备注:新型研发机构)。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 3.网上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在线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6年拟培育的新型研发机构将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公示,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确定培育的单位,由主管部门通知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按封面、申请表、规划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4.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汇总表及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平台机构处 陈红富 徐航 电话:025-83236193、85485860 省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李庆明 陆建玲 徐欣 电话:025-85485949、85485922、85485927 附件:←点击查看 1.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申请表 2.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未来三年建设方案 3.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推荐汇总表 来源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编辑 | 陈诗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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