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政令通 | 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通知内容: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截止时间:3月27日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44号)(详见附件),为切实做好我市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要求 1.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按照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两个类别组织,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 2.申报项目的名称和研究内容须符合计划定位要求。重点项目,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可涉及相关指南条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围绕重点领域申报的项目。 3.关于申报限项相关要求。除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可以申报除在研项目计划类别以外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有本计划在研重点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2025年度本计划重点项目)。 4.关于落实审核推荐责任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5.启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上,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尚无账号者,请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注册)。若有原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首次登录需绑定原账号。网上填报的内容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组织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通知及项目指南内容(详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前充分与所在地科技部门沟通,由所在地科技部门负责项目申报资格和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社会信用严格把关,出具推荐意见。有严重社会信用问题或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项目不予推荐。 三、联系方式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