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政令通 | 省科技厅明确2026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要求

01
导  读

2026年工信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开启,符合三类条件之一即可申报:原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024年及2025年公布的江苏标杆孵化器、或各市推荐的2026年度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采用线上填报结合线下纸质材料方式,须于8月14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可抓紧筹备。




02
通  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6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347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须在江苏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中各类孵化器对应认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原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2.2024年及2025年正式发文公布的江苏标杆孵化器;

3.各设区市科技局行文推荐上报的2026年度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在线填报申报书,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在线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设区市科技局。


2.各设区市科技局要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和《申报通知》要求,对本地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出具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连同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6年8月14日(周五)17:00前报送(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江苏科技大厦2112室)。


三、工作要求

各孵化器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人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各设区市科技局在组织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十不准”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审核责任,对推荐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同时做好申报受理咨询,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王洪荣

联系电话:025-57711620

联系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王小清、康亚飞

联系电话:025-83207582、83232116


源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编辑 | 陈诗扬

审核 | 李晶晶
发布 | 陈诗扬
法律顾问 | 江苏联盛(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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