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政令通 | 2025年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升级和培育库更新
通知内容: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升级和培育库更新的通知
截止时间:10月17日前
为加快构建全省制造业中试服务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就2025年省制造业中试平台(以下简称“省中试平台”)申报升级和培育库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申报升级 (一)基本条件 申报升级省中试平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平台应为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对象,依托单位应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面向省“1650”产业体系,重点鼓励符合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附件1)的平台申报。 2.平台应拥有固定的试验场地,配备必需的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具备先进的中试线,中试线应包括试验设备、测量仪器或关键软件等中试设备,中试设备原值800万元以上。积累一定的中试数据。专职中试技术人员5人以上。对外提供公共服务,依托单位上年度(或申报当年度)中试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或中试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15%以上。 3.依托单位应具备良好信用状况,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失泄密等事故,未出现数据资料弄虚作假、严重失信等情形。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根据自愿原则,平台依托单位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编制《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地设区市工信局报送。“筑峰强链”重点企业可选择直报省工信厅。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1个平台。 2.各地推荐。各设区市工信局对非直报的平台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基本条件符合性、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 二、培育库更新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中试平台培育库需具备以下条件: 1.制造业中试平台应面向“1650”产业体系,以实体平台形态运行,建立规范的运营管理机制,具备实施相应领域中试验证的能力,对外提供公共服务。 2.依托单位应具备良好信用状况,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失泄密等事故,未出现数据资料弄虚作假、严重失信等情形。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根据自愿原则,平台依托单位填报《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库申报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设区市工信局报送。“筑峰强链”重点企业可选择直报省工信厅。 2.各地推荐。各设区市工信局对非直报平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条件符合性、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 三、工作要求 1. 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在线选择办理“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升级”或“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库更新”。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后,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分别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佐证材料。各申报单位请于10月17日前完成填报并线上提交(10月17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申报单位须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线上线下申报材料一致。涉密信息不得上传申报系统。 2. 请各设区市工信局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推荐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省工信厅,同步完成线上提交。 3. 请各设区市工信局高度重视中试平台申报升级和培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政策宣贯解读,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积极申报,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程序进行推荐。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 025-69652689;技术支持 025-69652990。 附件: 1.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第一批) 2.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模版) 3.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库申报表(模版) 4.2025 年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升级和培育更新推荐汇总表(模版) 长按识别或扫码下载 来源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 | 陈诗扬